一、培养目标
善于科研创新,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骨干。
二、招生方式、招生名额、院系、专业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核时按一级学科统一考核,录取时先确定拟录取名单,再确定录取专业与指导教师。
招生院系、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招收3人,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少于2人,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不超过1人,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招收2人,均为外校专职辅导员,最终录取专业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1人)、应用心理学(1人)。
三、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已获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4、须为在编在岗的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5、截至2021年1月11 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6、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完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中的相关审核事项,表格见附件,须在表格中明确是否为"专职辅导员"或“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者”);
专职辅导员由推荐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界定。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撰写过重要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
8、有两名报考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专项计划为"高校思政骨干"。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及需提前准备的资料参见"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1日,报名时需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1年1月22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寄(送)报名材料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21年高校思政骨干在职读博申请、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报考院系的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份材料(胶装成册):
(1)《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本人签名,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教授或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职称《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必须使用我校推荐书模板。
(3)《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注明生源为“专职辅导员”或“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者”);
第二份材料(胶装成册):
(1)材料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
(2)材料目录(按照以下数字顺序注明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5)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7)与辅导员或党务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从事辅导员或党务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800字);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1)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
(12)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除材料“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外,所有的材料应按要求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报考学院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报考资格、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综合考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行政教师组成;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成员至少3人以上;评审委员会按照一级学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学院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
按一级学科组织专业资格审核,即在一级学科内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约为3:1,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约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报考学院将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考核内容
(1)按一级学科统一考核,即在一级学科内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一级学科录取,即在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拟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确认后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入学后至少全脱产学习2年。
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4、录取考生按照学院的培养方案(同该专业2021年普通考生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奖助学金
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法商楼北楼211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20024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54345062
(二)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俊秀楼202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21-62233433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网址:http://psy.ecnu.edu.cn
十 其他事项
教育部关于2021年此专项计划招生的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此简章。如本简章有与教育部2021此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