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接受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四、报考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一)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二)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三)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086-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四)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五)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此外,在往年报考地点的选择时,凡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考点;但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得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考点,请选择上述5个考点。具体涉及学校考点的院系专业或方向:
1.硕士生:①中国语言文学系和传播学院的广播电视(135105);②美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和美术(135107);③音乐学院的音乐与舞蹈学(130200)和音乐(135101);④设计学院的设计学(130500)和艺术设计(135108)。
2.博士生:美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
五、报名手续和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一般应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时应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和确认完成后,请考生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汇总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至我校指定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为:2021港澳台报名+姓名+报考学院+硕士/博士。
1.材料目录(注明姓名、材料项目、页码);
2.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3.个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4.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报考资格规定);
5.学历学位证书: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或硕士毕业证(2021应届毕业生请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证书需于录取前补交);
6.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7.学位论文(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交论文摘要和主要结果);
8.攻读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仅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提交);
9.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成绩单(例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10.两封推荐信(推荐信模板,需推荐教授亲笔签名。推荐信的原件由考生保管,届时按要求递交我校)。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
见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硕士/博士)
https://yjszs.ecnu.edu.cn/download/2021ss/gatzyml2021.pdf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由我校确定(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
我校在考试前会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考试范围:报考类别为硕士的考生可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考试信息,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sszszyml_list.asp),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面转载教育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指导性意见)"(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yxwksdg_list.asp)。
八、录取入学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底或7月初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中旬报到入学。
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见: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接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具体关于奖学金、住宿、医疗等其他生活问题,可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各院系。
十、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
十一、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为:同内地(祖国大陆)生。
十二、学历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业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四、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13室
邮编:200241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1-54344721
电子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2.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086-21-62233725
电子邮箱:fwang@ied.ecnu.edu.cn
网页:http://www.ied.ecnu.edu.cn/zh-hans/gat/news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086-21-62233400
电子邮箱:dlwang@admin.ecnu.edu.cn
网页:http://www.zizhu.ecnu.edu.cn
4.院系联系电话: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30日更新:
根据教育部最新政策,现针对部分调整做如下说明: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选择五大报考点(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之一作为报考点,不再选择报考招生单位,报考点负责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相关工作(包括资料提交,缴费等)。
2.报考系统个人照片采集标准,参考统考硕士网上确认证件照照片采集标准,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确认)公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