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5月11日上午8:30 —— 12:00
报到地点:化学馆114办公室
2.复试:
复试时间:5月11日下午1:00
复试地点:化学馆122
3.体检:
体检时间:5月5日—5月13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13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化学馆114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 已有学术成果和学术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
3. 10min的PPT,包含个人简历、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PPT内不含报考导师、报考专业、研修计划等)。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50%
四、各专业复试名单:(不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等学生)
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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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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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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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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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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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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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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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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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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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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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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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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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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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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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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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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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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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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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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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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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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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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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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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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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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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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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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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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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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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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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510000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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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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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联系方式:028-85410765
六、举报受理渠道:028-85412291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15年5月5日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