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5月12日上午9:30--11:3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二楼学院玻璃房教室
2.同等学历加试:
加试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3:00
加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二楼学院玻璃房教室
加试科目:上午9:00--11:00 《艺术学理论基础》
11:00--13:00 硕士专业理论主干课程
温馨提示:请同等学历考生务必在5月12日上午9:00报到,以免影响加试时间。加试科目低于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面试:
(1)所有考生都参加专业笔试考核
笔试科目:专业论文写作
笔试时间:5月12日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二楼学院玻璃房教室
(2)中国画与书法专业的考生(2人)参加创作笔试
笔试科目:书法创作
笔试时间:5月13日上午9:00开始,书法创作考试结束后参加面试
笔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门)老邮局四楼的研究生书法教室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所有考生都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5月1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二楼学院玻璃房教室
4.体检:
体检时间:5月11日—5月14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医院,具体体检事宜请联系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14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东南门的文科楼群2033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人已有学术成果和学术能力的材料。
同等学历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106105100002456 |
李立 |
比较艺术学 |
106105100002457 |
芮兰馨 |
比较艺术学 |
106105100002476 |
胡茵 |
艺术理论与批评 |
106105100002484 |
魏于凡 |
艺术理论与批评 |
106105100002498 |
祝正锋 |
美术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503 |
蓝庆伟 |
美术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508 |
王鹏杰 |
美术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530 |
宋康 |
美术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541 |
贺阳 |
美术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551 |
罗乐 |
美术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552 |
熊宇 |
美术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561 |
乔宇 |
中国画与书法 |
106105100002586 |
刘鹤翔 |
中国画与书法 |
106105100002615 |
陈晓琦 |
设计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617 |
邢鹏飞 |
设计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623 |
何宇 |
设计史与理论 |
106105100002624 |
谢汝莉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628 |
刘玉城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635 |
厉华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636 |
杜扬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637 |
范寅寅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2640 |
刘丰果 |
设计创作理论与实践 |
106105100005008 |
杨翠 |
美术创作理论与实践 |
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998393
七、举报受理渠道:028—85991673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