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名单现已上报研究生院等待审核(复试成绩及拟录名单详见附件)。请被拟录取的考生到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办领取调档函,政审表请直接下载打印。具体通知如下:
1、凡在职人员(委培、定向)考生,公示期过后若无异议,请再与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联系,领取并签订委培合同书等事宜(咨询电话:028-85404219);
2、其他考生请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持有效证件到文科楼349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档案已在川大的考生除外。
3、如委托他人代领者,必须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代领书并要求委托人手写签名、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填写政审表且加盖鲜章,政审表可直接在附件中(附件二)下载;
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文科楼)309办公室 王志华老师(收),邮编:610065
关于调档函、政审表和党组织关系相关问题的咨询电话:028-85412311
5、按学校规定,政审和档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1)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6月10日之前寄(送)回;(2)往届生人事档案需在6月1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若系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请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寄至考生所录取学院(系、所);
6、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有任何问题,可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反映。
中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话:028-85412310;
电子邮箱:20011033@scu.edu.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收)
7、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17773,传真:028-85470061。
点击下载:录取名单和政审调查表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