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能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 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申请人本人必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至少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4. 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学术型: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物理化学
专业学位:化学工程
三、申请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报考,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在报考我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中选择“036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为确保报考材料投递准确,建议考生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加盖教务处鲜章的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在学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技能证书、国家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的复印件。
(6)政审表。
(三)复试、体检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前来参加复试。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接收、确认本单位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1. 复试时间:2015年10月8日-9日。
10月8日上午报到,下午面试。
10月9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2.复试内容:实验技能考核、专业知识面试、英语笔试和口试、政治思想面试。
(四)拟录取
成都有机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研究所网页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其他
1.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若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