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各位考生被录取为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
为了考生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入学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
报到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具体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
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应届毕业生还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获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该表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文字材料为准,15天(含节假日)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档案:入学前未通过机要将人事档案送到学校的同学,可以自带(封口需完好),报到后将档案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方能享受助学金。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包头市以外的党员新生,请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包头市委组织部,经包头市委组织部转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市党员新生请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本校学生直接开至考入学院(本院不用)。
4、户口迁移: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如确需办理户口迁移,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转入地为“内蒙古科技大学”。
5、交费事宜:
⑴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学年交清。
⑵住宿费:六人间900元/人·每学年,四人间1000元/人·每学年。自备行李和生活用品。邮寄行李可发至“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为研究生本人,邮编为014010,到校后来研究生院领取包裹单自行办理行李领取事宜,研究生院不负责行李的取存保管等事。如果过早邮到无人领取,邮局或火车站会将该行李按无人领取退回到邮寄地。
⑶交费方式:上述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中(银行卡将于入学后发放),学校统一扣收,须在开学一周内交清,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6、奖助学金设置:
项目/标准 |
硕士(元/年) |
博士(元/年) |
奖励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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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20000 |
3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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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奖学金 |
10000 |
2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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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8000 |
12000 |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100%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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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
一等:12000 二等:8000 三等:6000 |
一等:12000 二等:10000 |
硕士: 一等:20%; 二等:30%; 三等:50% |
博士: 一等:50%; 二等:50% |
优秀研究生 |
1000 |
2000 |
硕士:10% |
博士:20% |
优秀毕业生 |
1000 |
2000 |
硕士:10% |
博士:20% |
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调整制,具体办法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入学后进行评选。
7、助学贷款:
需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属地不办理在校生助学贷款业务)。
8、其他事宜:
⑴退宿:家住包头市区的学生如不在校住宿,必须在7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综合办提交申请书,填写《自愿不住宿承诺书》(一式三份,从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教学培养”栏内下载),并附有相关材料(详见《承诺书》),一并送到研究生院(办公楼B311室)。经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不住宿手续,并且在校期间将不再安排校内住宿,没有提交申请者按在校住宿安排,包头市区以外的考生一律住校。
⑵教材:新生需订购必修课教材,不需要教材的同学,须在7月9日前将不需要教材申请书签上本人姓名后传真至0472-5954370或本人亲自交到研究生院(办公楼B306室),否则统一订购教材后不予退订。
9、乘车路线:
火车到包头站(非包头东站)下车,可乘公交1、2、8、22、15路到科技大学站。
汽车到二旅社长途汽车站后,转乘公交1、8、15、41路到科技大学站。
10、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研究生院综合办(0472-5951883)咨询。传真:0472-595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