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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4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内蒙古大学 /2014-07-08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被录取为我校2014级研究生,来校报到之前,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2014年9月11、12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具体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两周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携带证件和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

3.《2014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

4.《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附件4);

5.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保证报到时本表的验证期在有效期内),详情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

6.复试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材料的学生请在入学报到时补齐。

三、党组织关系、户籍关系、档案及工资关系办理

1.党组织关系:非本校生源的中共党员新生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报到时交所报考学院。

2.户籍关系:内蒙古自治区的学生入学时不再开具《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证明》,所有新生(无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还是在区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证。农业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性质不变。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须将下列要求转告原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1)户口迁移证必须为微机打印,手写户口一律无效;(2)迁入地写:内蒙古大学。户籍科咨询电话:0471-4992408。

3.档案及工资关系:非在职的研究生,须将密封后的档案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通过机要寄送到所录取具体学院(具体邮寄地址见附件1)。为确保准确接收,请在学生档案袋外侧注明该生所录取的内蒙古大学具体学院及专业;未按规定地址寄送,丢失责任自负。档案未转入我校的新生,学校不负责推荐就业。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代码11)而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者,学校不发放国家助学金。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或往届生不用转入工资关系。

*xY(Q]o2z武汉考试网论坛-湖北考试门户4、在职人员党组织关系、档案及工资关系、户籍关系不转入我校

四、学费

见附件2:《财务处关于在研究生入学收费事项的说明》

五、住宿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寓部咨询电话:0471-3362202。

 

附件1:《档案邮寄地址及邮编》

附件2:《财务处关于在研究生入学收费事项的说明》

附件3:《2014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4:《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附件1:

 

内蒙古大学接收研究生档案邮寄地址及邮编(请根据录取具体学院选择通讯地址)

学院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蒙古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牧仁高娃老师

0471-4992938

010021

蒙古历史学系

与蒙古学学院相同

同上

同上

蒙古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研究生辅导员  苏德斯琴老师

0471-4992313

010021

生命科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  徐军老师

0471-4993194

01002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秦艳丽老师

0471-4991463

010021

数学科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兼研究生辅导员  方志超老师

0471-4991980

010021

环境与资源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尹雪峰老师

0471-4991460

010021

计算机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孙涛老师

0471-4993132

01002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那顺乌力吉老师

0471-4993134-6909

010021

化学化工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温海鹏老师

0471-4995098

010021

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薛继亮老师

0471-4992908

010021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金融硕士、MBA)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王丽英老师

0471-4993530

010021

外国语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程洁老师

0471-4996406  

010070

法学院(学术型)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龙长海老师

0471-4996482

010070

法学院(法律硕士)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李俊龙老师

0471-4996337

010070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李艳辉老师

0471-4996415

010070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杨常宝老师

0471-4996494

01007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吴栓虎老师

0471-4996475

010070

哲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王金柱老师

0471-4996113

010070

公共管理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  刘国栋老师

0471-4996151

010070

艺术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教务科研处研究生管理科 杨维娜老师

0471-4978923

010010


附件2:

内蒙古大学财务处关于在研究生入学收费事项的说明

一、学费收费标准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学、电子与通信、控制、计算机技术、环境、生物、软件工程)8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金融、会计、新闻与传播、翻译、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16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安排四人间,南、北校区收费标准均为1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安排两人间,南校区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北校区收费标准为1100元/生·学年。

三、医保收费标准

该项为自愿参保项目,包括基本医疗保险(40元/生·学年)和大额医疗保险(20元/生·学年)两部分,参保费用一次性收取(包括每人5元工本费),收费标准为:

1、两年制:125元;

2、三年制:185元;

3、四年制:245元。

四、交费方式

请同学们收到与通知书随寄的银行卡后,及时修改密码。

(一)学费交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1、银行卡统一代扣的方式。请同学们于统一报到前10天将学费足额存入与通知书随寄的银行卡中。

2、可以从网上交纳学费。

(二)住宿费、医保交费方式只能为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方式:登录网址http://ndjf.imu.edu.cn:8001内蒙古大学收费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自己的学号,并请认真阅读“交费指南”—>“如何交费”中的条款。请于统一报到前10天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网页上显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会有多项,需要交纳哪一项直接选勾,不需交纳的费用则不用选择。

 

 

                                        内蒙古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家庭出身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

 

报考专业

 

政治、思想、工作表现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

 

直系亲属有无重大问题

 

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

 

考生工作简历(含大学教育状况)

 

考生所在单位

政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

政审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填写,报到时和入学须知上要求携带的其他证件材料一同上交所报考学院。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类别

硕士 □

博士 □

录 取

学 院

 

学科专业

 

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未婚□      初婚□      再婚□      离婚□

配偶

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初婚□  再婚□

民族

 

工作单位

 

生育情况

未孕□     已孕□

未育□     已育□

子女数

男□  女□

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已办□     未办□

领证时间

 

节育措施

结扎□  上环□   避孕套□   口服药□   其它□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申请人声明:

上述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为实际情况,如有隐瞒虚报,愿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本人已经清楚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保证自觉遵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入学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情况是否属实)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证明由新生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2、报到时将此证明交到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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