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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试行)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4-07-10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试行)

(校发[2007]33号)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管理工作和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因此,制订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充分反映博士研究生培养层次的特点,要与深化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环节的改革相适应,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培养方案要突出对博士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要体现“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的基本方针。

一、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反映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需求。

(四)认真总结我校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取、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五)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

二、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数要求、培养方式与方法、科研工作、学位论文工作、必读书目等。培养方案必须科学、规范,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和检查。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应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其基本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及实际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制订,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可以按一级学科制订。研究方向既要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又要能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体现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点。研究方向的设置不宜过窄、过细,数量不宜过多。提倡在学科交叉和渗透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鼓励在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必须经过认真的论证,经所在学科专业的导师集体讨论决定。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成果;

3.能开出本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

4.有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校实行课程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开题前完成课程学分。

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在校至少要修满3年。因情况特殊,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延期最多不得超过3年。申请延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和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生效。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数要求

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各学科发展的特点和拓宽学科专业的覆盖面。培养方案中的每门专业学位课程为3学分,每门选修课程为2学分,每学分对应18学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1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6学分,选修课4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应在一学年内完成。具体课程学分如下:

1.公共学位课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学分

(3)外语(英\日\俄)        2学分

要求能够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听懂本专业的外语学术讲座,能初步用外语口头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和进行一般生活方面的简单会话。

(3)专业外语(第二外语)      2学分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开设专业外语,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要求参加英语基础班。

2.专业学位课 

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是在硕士课程基础上的深化和扩展,并能反映当前学科发展的新水平,一般在一级学科的层面上开设2-3门,最低学分要求为6学分。

3.选修课

博士研究生可选修本专业选修课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研究生课程,其中选跨二级学科培养方案中设置课程,须选修硕士生及以上课程;如跨一级学科,可选修本科生及以上课程,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论文选题需要,经学院同意,选择与论文相关的新的前沿课程,此项内容应在培养方案中予以说明。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一般开设2-3门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4学分。

4.学术及科研工作      2学分

参加涉及学科前沿动态的学术报告8次,博士生本人做1次公开的研究报告,计1学分。

在培养中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理工科博士生提交中期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1篇为综述,另2篇为研究论文;文科博士生提交中期论文4篇(每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其中1篇为综述,另3篇为研究论文,计1学分。

5.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6.考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考试方式可采用不同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研究报告或者研究论文等。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博士生个人学习计划,组织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鼓励有条件的交叉学科、共建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六)学位论文工作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强调同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密切联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论文开题报告是博士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的时间,可根据博士研究生本人研究进展确定,但最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末进行。因特殊原因逾期未能开题者,须书面提交理由,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论文答辩时间顺时延长。博士研究生应填写规定格式的开题报告,并在本专业(或研究所)公开、集中进行,由导师(组)和本专业其他教师共同审定。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修满必需的学分(参加博士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公开发表论文,才能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有一篇论文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学校认可的本学科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艺术类(不包括史论方向)和理工类不少于5万字,其他专业方向不少于10万字。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案的审定、执行与检查

各专业指导组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必须改动时,要履行与制订培养方案相同的手续。

研究生入学后,一律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和组织教学。如果教学计划需要变动,应提前一个月把新的教学计划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研究生院也将对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附:

 

             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基本内容:专业设置时间;师资(教授、副教授人数,学历状况;博导、硕导人数);专业特色;导师组成员名单;在读研究生人数;已毕业研究生人数等。

二、培养目标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数要求(见附表1)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七、科研工作

八、学位论文工作

九、必读书目(见附表2)


附表一:                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备    注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第1学期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8

1

第1学期

 

外语(英\日\俄)

36

2

第1学期

 

专业外语

36

2

第2学期

 

 

54

3

 

 

 

54

3

 

 

 

54

3

 

 

 

 

 

18

1

 

 

 

36

2

 

 

 

36

2

 

 

 

36

2

 

博士生可选修本专业选修课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研究生课程,其中选跨二级学科培养方案中设置课程,须选修硕士生及以上课程;如跨一级学科,可选修本科生及以上课程,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论文选题需要,经学院同意,选择与论文相关的新的前沿课程。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一般开设2-3门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4学分。

 

36

2

 

 

36

2

 

 

36

2

 

 

36

2

 

开题报告

 

 

 

最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末进行

学术报告

 

1

 

参加涉及学科前沿动态的学术报告8次,博士生本人做1次公开的研究报告,计1学分

研究论文

 

1

 

在培养中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理工科博士生提交中期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1篇为综述,另2篇为研究论文;文科博士生提交中期论文4篇(每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其中1篇为综述,另3篇为研究论文,计1学分

 

 

 

第1学期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

 

 

 

 

 

 

附表二:

必读书目

序号

书      名

作  者

出  版  社

出版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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