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1]G39根据《关于启动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申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4项,现将项目及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名单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完成人(团队)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工业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沈阳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通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人:魏游
联系电话:024-25496037
附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公示信息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
发布日期: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