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021]67各相关部门:
现就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要求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 原稿通知》。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一份申请书内。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超过15000字,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要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2.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活页》(Word版)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申请人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请人名字命名;《申报汇总表》(Excel版)一个学院一份。
四、申报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0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科研院(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公文至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024-25496036
附件:
1、附件1 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清单
2、附件2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名单
3、附件3 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4、附件4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
5、附件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6、附件6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7、附件7 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8、附件8 原稿通知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
发布日期: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