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聘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目前学校正处于“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和建设“七个工大”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引领和指导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促进广大教师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上半年,学校对《沈阳工业大学职称评聘办法》进行梳理完善并发布到校园网。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聘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职称评聘政策宣传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采取会议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宣传学校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聘任的相关文件、政策,做到人人学通弄懂。
二、完善评审办法,制定推荐方案。
1.具有职称评审权的二级单位,优化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制定2021年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完善本单位职称评审专家库(见模板,填写14人)。
2.上述材料于9月30日(周四)中午12:00前,经本单位有效程序审议后,提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备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公文流转给田晓辉。辽阳分校相关单位提交到辽阳分校人事处。
三、组织论证工作。
学校计划于10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相关二级评审机构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工作方案统一论证,届时请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现场解释说明,相关事宜以具体论证通知为准。
四、评审程序
1.依据2017年至2021年五年总指标,下达本年度指标;
2.各二级评审委员会按照指标、本单位的评审办法和工作流程,等额评审推荐人选;
3.学校聘请校外小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4.两个推荐结果作为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参考,最终评审结果以校评审委会评审为准。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职称评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请具有评审权的二级单位结合本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统筹考量、充分论证,优化评审推荐办法和工作方案。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职称评聘办法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二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模板)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9月16日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