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奖励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以及在各项工作、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使先进典型事迹能在广大研究生中更好传播,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开展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博连读博士生。
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理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在班级、院、校级团学活动中表现突出;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恪守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
4.按期完成各环节教学计划,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者;学年内受到学校、学院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者。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理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任职学校研究生会干部,学院研究生分会干部,各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有资格参评此奖项;
3.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精神,在研究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带头参加各项劳动、文体等活动,并积极组织、配合学校、学院、班级搞好相关的各项活动;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科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者;学年内受到学校、学院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者。
四、比例分配
1.优秀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7%,优秀研究生干部占研究生总数的3%;(研究生总数指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博连读博士生的总数)
2.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五、评定程序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经导师推荐后,由所在培养单位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培养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2.获得奖励的同学,由学校予以表彰。
六、材料上报
10月23日前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上报名单格式》、《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学生处姜丹,联系电话024-25497330。
附件: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上报名单格式
2.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
3.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9年10月12日
发布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