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的通知
[2020]13
各有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梳理学术思想、学术观点,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传播,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成长,2020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省内工作且具有中国国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资助,对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予以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对援助湖北医疗队人员和在一线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予以优先考虑。我校限报三项。
三、申报程序
本资助项目由各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提交材料。由个人按要求填写上报材料,汇总至学院。填写并提交材料包含《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著作成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交出版单位关于出版物的出版计划等辅助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技处潘磊处。其他上报材料:著作主要完成人(前4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各部门应对申报著作进行整理、初审。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
(三)上报时间。各部门于2020年4月27日前择优上报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需仔细阅读《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同意并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及今后的申请资格。
(二)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提供出版单位关于出版物的出版计划等辅助材料。
(三)申请人保证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不出版此著作,如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已经正式出版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四) 上一年已资助出版的,下一年不连续资助,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2部。
(五)著作成稿须装订成册,整齐美观,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六)各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著作申报质量。
联系人: 潘磊 宁茜茹
电话:024-25496038 18904040308 15840072170
附件:
1.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著作申报表
2.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著作汇总表
3.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
沈阳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