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福田杯”沈阳市大学生机器人比赛通知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特举办第十一届“福田杯”机器人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办机构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沈阳工程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沈阳大学
二、比赛内容
机器人搬运赛(规则详情见附件二)
三、日程安排
2019年11月15日—12月30日报名并进行筛选
2019年12月31日—3月7日各参赛队制作、调试作品
2020年3月中旬预赛
2020年3月下旬决赛
四、报名方式
1、沈阳工业大学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每队3-4人,至少有两名本科生。
2、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好后,电子版于2019年12月30日24:00前发至邮箱solomon.zb@163.com并添加微信solomon830为好友。注意报名时邮件的主题以队名和学院名称命名。竞赛程序委员会根据报名的参赛作品设想简介与参赛作品所需设备\器件的内容进行筛选,请计划参赛的各队认真填写这两项内容.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为鼓励大学生在比赛中创新,另对参赛作品设立“校长奖”,主要奖励设计创意新颖的参赛作品。
六、竞赛规则
1、机器人通过编号确定比赛先后次序。所有机器人必须按照排好的顺序进行比赛,比赛顺序一旦排好就不再改变。前一组机器人比赛之后,后一组参赛者有二分钟时间进入赛场并启动自己的机器人。二分钟内没有准备好的机器人将丧失这次测试机会,但不影响剩下的比赛机会。参赛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后,将机器人准备之好后放入比赛场地,等待裁判的命令启动机器人进行比赛。
2、为使比赛不受干扰,赛场中应只有参赛队员、裁判员及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禁止出入赛场。比赛中不允许队员用遥控器等启动或者控制场内比赛机器人。比赛中禁止使用任何手机等通信设备或红外发射设备。
3、竞赛过程中,队员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裁判对于当次比赛结果有裁决权。机器人在竞赛中如受外界干扰或场地原因未能完成竞赛,由裁判长决定补赛时间。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或裁决有疑问的,由领队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有异议的申诉必须在赛后30分钟以内提出,超过30分钟,大会将视为放弃申诉权,不再受理。
4、参赛队自备电脑参加比赛。
5、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竞赛委员会解释。
七、竞赛委员会组成
竞赛委员会顾问:
福田敏男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主席、日本工程院院士
竞赛专家委员会:
王硕玉 日本高知工科大学教授、日本工程院院士
吴成东 东北大学教授
王大志 东北大学教授
魏立峰 沈阳化工大学教授
林 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高宏伟 沈阳理工大学教授
牛 斌 辽宁大学教授
王胜辉 沈阳工程学院教授
杨俊友 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陈立佳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柯丽 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苏晓明 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戴卫东 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夏加宽 沈阳工业大学教授
张宇献沈阳工业大学副教授
吕丽莉 沈阳工业大学副教授
八、竞赛程序委员会成员
李丙红、张岩、白殿春、李勇、张博、彭波
辽宁省研究生电气电子科技与创新交流中心
“福田杯”沈阳市大学生机器人比赛组委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发布部门:电气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