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刑事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司法和刑事诉讼理论体系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并结合外国有关立法经验和刑诉理论,提出解决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司法上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民事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司法和民事诉讼理论体系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并结合外国民事诉讼理发和理论研究提出解决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司法上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行政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我国行政诉讼立法,司法和行政诉讼理论体系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并结合外国行政诉讼立法和理论研究成果,提出解决我国行政诉讼立法司法上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2.5-3年,在职硕士可延长1年。
课程设置
课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
外语 | 基础外语 | |
专业外语 | ||
基础课 | 刑法学研究 | |
民法学研究 | ||
行政法学研究 | ||
经济法学研究 | ||
专业课 |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 |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 ||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 ||
外国诉讼法研究 | ||
选修课 | 证据原理与应用 律师理论与实务 法理学研究 宪法学研究 国家赔偿法 |
教学实践
安排在第三学期,由教研室安排本科生案例课指导或担任本科生课程讲授,时间为2周,由教研室主任给出考核意见。
社会实践
安排在第四学期,通过去司法机关或律师事物所实习一个月,由实习单位给出考核意见。
论文写作与答辩
安排在第五学期初,由导师组召开开题报告会,确定选题内容与写作计划,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写作,第六学期初交出论文初稿。每年五月来进行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