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是在学校直接领导下对各单位研究生教育进行集中管理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研究生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科研处研究生科。1987年,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学校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成立研究生部。研究生部为处级单位,下设办公室、教务培训科和学籍学位科。1996年,为加强学位教育,学位管理工作从学籍学位科中分离,独立设科。1998年12月,结合学校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对研究生部从机关设置到人员构成作了较大调整,部内设办公室、学位科、教务科三个科室。2003年9月成立研究生学院。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辽宁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目前有3个层次、6个种类的办学招生权。3个层次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权、硕士研究生单考权、MBA和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联考权、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自主考试权以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权。学校目前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7个硕士授权点。截止2003年学校在校在籍研究生规模已达到1800人。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院长1名,书记1名,副院长1名,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学位科、教务科、研究生教育研究室、团委。
工作职责研究生学院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参与学校有关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决策,组织研究生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2.根据国家计划、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3.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4.根据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学位授权点的增列和建设工作,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工作。5.组织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开课和考核,会同各院(系、所)搞好各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体系建设。6.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办理有关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审核和授予事宜。7.对校内各院(系、所)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8.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9.负责做好研究生的入学注册、报到工作。10.负责做好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退学、休学、提前或延期毕业)。11.配合各院(系、所)积极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12.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制定学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做好派遣工作。13.配合财务处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经费、基金,参与制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
日常行为规范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生学院全体员工在共同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研究生学院日常行为规范》,敬请监督指导。
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分工职责。
深刻领悟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准确定位职业角色,妥善协调部门关系。
诚实善处周边同事,及时沟通工作信息。
信守盎然人生态度,追求高尚生活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