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三篇大文章”,做好“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培育我省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队伍,提升高效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教育厅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项目
1、遴选原则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
(2)坚持重点突破,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技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加强校校、校地、校企等政产学研用合作,解决我省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3)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主要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科学需求,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培育重点领域重大原创成果,探索变革型和颠覆性创新研究,重视学科交叉融合,兼顾促进一流学科发展。
(4)加强高校协同攻关,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重点在企业生产中的关键应用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和对行业技术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课题以及合作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
(5)鼓励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高端医疗仪器设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2、遴选要求
(1)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且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须将合作协议附在佐证材料中。
(2)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至少1名应届本科生,研究院、中心除外)。
(3)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技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4)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次结题时间为第2年,第二次结题时间为第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5)根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要求,涉及思政类、教学教改类研究不在此类项目受理范围内。
(6)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3、经费及遴选程序
(1)省教育厅对立项项目进行奖补资助,自然科学类奖补额度10万、人文社科类奖补额度5万。
(2)省教育厅对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评审,遴选出拟立项项目。
(3)重点项目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7项。
4、材料要求
《重点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重点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青年项目
1、遴选要求
(1)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资助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至少1名应届本科生,研究院、中心除外)。
(3)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4)基本科研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二年,第二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三年), 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5)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量子科技、新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基础研究,推动更多“从0到1”的重大原创成果涌现。
(6)根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要求,涉及思政类、教学教改类研究不在此类项目受理范围内。
(7)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2、经费及遴选程序
(1)省教育厅对立项项目进行奖补资助,自然科学类奖补额度4万、人文社科类奖补额度2万。
(2)省教育厅对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评审,遴选出拟立项项目。
(3)青年项目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
3、材料要求
《青年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青年项目申报书》《青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受理方式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申报教师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自然科学类
联系人:贾玥 电话:9266
邮箱:
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姜姗 电话:8256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