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为推动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现决定面向二级单位开展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院(系)、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案例申报遴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遴选的项目为推荐参选辽宁省省级“三全育人”示范项目,旨在体现我校推进“三全育人”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我校进一步开拓创新,形成更多“三全育人”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申报项目需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三全育人”主题,突出“十大育人体系”,突显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全方位协同育人的特点,体现我校在育人理念创新、思想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展示学校“三全育人”成效。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1.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院(系)
各二级学院(系)在“三全育人”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具体做法等方面,特色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可推广性。具体要求见附件1。本次校内共遴选出3个示范院(系)。
2.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案例
要求各部门、院(系)、基层党组织、教研室、班级等主体以及校外合作主体,在推进“三全育人”方面形成了特色亮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案例包括育人工作机制、工作项目、工作载体、工作措施等。本次校内共遴选出4个示范案例。
三、遴选标准
请扫描二维码或登录链接,查看《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vkLo_Bc9ZPPeFYwItPE7Q,提取码:mo0j)
四、遴选管理
详见《通知》要求。
五、申报工作安排
1.各类项目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均需汇总盖章,不接受单独报送或补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入围项目予以公布。
2.各二级单位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5月7日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主楼314房间,联系人:王洪英,联系电话:8215989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robgs@l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