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受理,本次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行限额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申报文件,做好此次报奖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相关通知,现要求如下:
一、本次优秀成果推荐的方法、程序、类别、申报材料数量与装订等,须严格遵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各项规定。
二、成果推荐需在2016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0日期间,并要求如下:
1.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者;
2.或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等国家级课题已结题者;
3.或研究成果(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大复印中心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者;
4.或研究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效益者。
三、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电子版包括汇总表发送申报邮箱),参评成果原件1份。受理时间:4月26日。
四、联系人:迟景云 9055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