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成果奖励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0〕55号),现组织开展有关教学成果统计与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期间我校在职教师取得的本科教学类成果,包括:
(一)教学成果奖
(二)专业、平台建设与人才类成果
(三)教材类成果
(四)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五)实践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成果统计工作。
(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的“教学成果奖类成果”“专业、平台建设与人才类成果”,不需要学院和个人填报,由教务处核实和认定。
(三)请各学院分别填报以下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大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一份(大赛通知、获奖文件无原件的可提供相关网页),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教材类成果统计表》及《参评教材证明材料》(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教材原件及含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10页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字数、印量、使用情况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jwc_bgs@lnnu.edu.cn;
3.《实践教学成果统计表》(附件3,内含4个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jk@lnnu.edu.cn。
(四)截至报送日期,尚未取得正式获奖证书、获奖(立项)文件或教材原件的成果,可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地址
(一)报送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12月4日。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校部112室(于杰兰 82159239)
2.教材类成果:校部106室(薛帅 82159929)
3.实践教学成果:校部106室(岳庆荣 8215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