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8-2019年,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9年度本科教学专项、2019年度教师教育中心专项(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工作。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名单见附件1)
1.2018年度立项的81项校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2.2019年度立项的48项本科教学专项项目。
3.2019年度立项的52项教师教育中心专项项目。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本次验收由教务处组建专家组实施。
2.各项目组要填写《项目结题书》(附件2)、《项目完成人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要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真实。
3.本次项目验收不允许变更或增加项目组成员。
4.本次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三种,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已获评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与立项项目一致,可“免于验收”。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西山湖校区可报送至3教A区304室付强老师处。
1.《项目结题书》纸质版一式2份;
2.《项目完成人承诺书》纸质版一式1份;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
4. 本科教改、
5.联系人:
本科教改、本科教学专项项目:于杰兰 82159239
教师教育中心专项项目:李鹏飞 8215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