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对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7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2016年度申请延期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及注意事项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
3、2017年度前未验收结题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如不结题,将被省科技厅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三、系统填报及材料提交
各类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
结题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
四、联系方式
姜舜82159889 主楼108
kyc9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