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执行。
本次转专业面向2018级学生。转专业资格等规定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附件1)。
2.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2月22日-2月27日 学生申请
2月28日-3月1日
3月2日-3月3日 学院考核
3月5日-3月8日 学院公示拟接收名单
3.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详见各学院网站。
4.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上登陆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见《转专业网上申请指南》(附件2)。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转专业进度及状态查询”功能查询状态,转专业工作的后续安排也将在此功能中通知,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5.每名学生同时只可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在2月27日系统关闭前,学生可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撤回后可提交新的申请。
6.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集体决策。做好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工作。学院考核等相关过程材料在学院存档备查。
7.教务处汇总拟接收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公示,之后将安排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和教学计划调整。转专业学生住宿等相关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
8.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无法认定的课程应予以补修。
9.对各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安排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各学院。
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2159070
电子邮箱:jwk@l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