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方法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一.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理科 (07) |
305 |
45 |
70 |
75 |
工科 (08) |
315 |
45 |
70 |
75 |
专业学位(0852) |
310 |
45 |
70 |
75 |
二.复试比例
以网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按照物理学一级学科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来确定复试人数,分专业排序录取。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单独划线排序。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人数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参加我校2015年学术夏令营的正式学员报考我校,考核为A档的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16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无需参加复试,直接录取为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核为B档的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一志愿报考我校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16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直接进入复试,表现优异者优先录取。
注:与主校区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有相同专业的盘锦校区考生,请关注并遵循盘锦校区相关专业的复试办法。
三.复试考生报到
1.时间:2016年3月14日下午报到(15:00-16:00)
2.地点:物理楼322房间
3.复试资格审查,具体内容包括:
往届考生:
(1)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交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2)专科毕业:必须工作两年以上(截止日期为:从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且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证明的本科段11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单,同时具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由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3)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向研招办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
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交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四 .复试内容及安排
1. 心理素质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机考)
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8:00
地点:综合教学一号楼411,412
2. 英语听力(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时间: 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 材料馆101
备注: ※外语听力不能迟到,缺考者没有录取资格。
3.综合面试(满分215分,包括外语口语测试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时间:2015年3月15日下午
地点:光学组,物理楼425,(13:30开始);
光学工程组,物理楼425,(15:00开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组,物理322,(14:00开始);
凝聚态物理组,三束实验室二楼会议室;(15:30开始)
(2)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
地点:等离子体物理1组,物理楼322;(8:00开始)
等离子体物理2组,物理楼425;(8:00开始)
理论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组,物理楼422;(8:30开始)
备注: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以外,还需要加试两门业务课(请于3月 12 日前与我办联系)。
4、调剂
各组面试结束给出录取结果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将在相邻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要求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流程如下:
优 先调剂进入我校第一志愿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满足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和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 分数线要求。申请跨学部(学院)、跨校区,以及同一学部(学院)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必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交到物理楼319吴老师处,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拟调剂学科、专业组织的二次复试。
五.复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其专业课笔试成绩(满10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外语口试成绩(满分15)、外语听力成绩(满分15)四项相加,即为考生复试总成绩。
2. 将考生初试总成绩(满分500)与复试总成绩(满分330)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满分830)。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及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
1.录取原则
在报考专业、领域内,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决定是否被录取。
2、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七.拟录取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录取名单,并于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1.外地推免生、免复试考生在本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将结果于2016年4月底前邮寄到大连理工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统考参加复试通过的考生(含调剂生及全日制工程硕士)请于3月17日早7:30---11:00到校医院体检,校医院地点(西山学生生活区入口附近)。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
九.材料发放
面试结束后到物理楼319房间领取以下材料:
1.保留资格考生:包括国防生、支教团、流动专职辅导员、少民,需填写《保留资格申请》一式2份,本人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保留资格返回考生须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一式2份,学部、学院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
2.向校外考生(含推免生)发放调档函(定向生不发放)。
3.定向生:到研究生招生办签订定向协议书(须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校订向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十、信息更正
重要信息核对:要求考生对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学历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考生携带证明材料务必到研招办进行更正。
关于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更改: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需要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请于5月底—6月初注意查看研招办网站通知,到管理系统进行修改。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411-84708370;1334229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