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继续执行我校招生优惠政策。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免交学费,优先纳入计划内名额。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专毕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大学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进修、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须有课程名称、学时、成绩,须有加盖公章的证明)。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时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四、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均由全国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统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制订的有关考试大纲,其它科目的考试范围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