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并入大连大学,称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销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建立遵义医学院。1978年在大连市原址复办,仍称大连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学校藏书223.4万册,数据库资源61种,可获取全文的中外文电子期刊2万余种。现有23个教学、科研单位(其中有3所临床学院),18所附属医院;本科招生专业21个。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9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83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00余人、副高级职称近90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8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00余人。有国家“****”人选3人(青年“****”2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有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4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9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17人,辽宁特聘教授23人。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研究生4500人,本科生8200人,外国留学生1300人。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专业3个,省级专业8个;有国家级教学平台5个,省级教学平台19个;有国家级课程4门,省级课程44门。2个专业在省内专业排名中位列第一。学校连续7年荣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东北赛区第一名,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3次、一等奖2次。执业医师通过率86.51%,高于全国12.92个百分点。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是东北地区成功捐献人数最多的高校,共14名学生完成捐献。学校是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近年来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
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有部级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省工程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5个。近10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数位列全国高校第122位、东北高校第9位、辽宁省高校第4位。“十二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863计划课题、973计划课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310余项,以大连医科大学为完成单位的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802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12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5项。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一院现有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连续两年进入“中国顶级医院100强”,是辽南地区唯一单位,2016年位列全国第94名;“肾内科”专科排名进入2016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专科榜单前20强,成为东北三省唯一入榜的医院;肾内科入选《中国最佳医院及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最佳专科榜”,位列全国第17位、东北地区首位;是东北唯一获得“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的单位;现有全国唯一的一站式心血管病诊疗中心,全国首批、东北唯一的“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和“中美合作神经胃肠动力中心”,东北首家呼吸睡眠障碍中心,全国大肠癌MDT中心等。附属二院现有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和5个辽宁省诊疗中心;建立辽南地区首个医疗联盟;是大连市唯一肝脏移植准入单位,拥有东北最先进的骨髓移植病房;2016年,二院获评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成为东北三省唯一获奖医院和全国16家获奖医院之一;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高级脑卒中中心、中国最具影响力肿瘤医疗机构、全国百家爱婴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正在建设中。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留学生教育水平进入全国高校百强,位居全国医科院校前列,被评为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自主招生资格,医学学历教育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留学生生源累计覆盖五大洲109个国家和地区。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了“中美公共卫生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招生说明
一、学位授权点情况
我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三种博士招生方式。本简章面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生源。
2017年国家下达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85人。目前我校经2018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拟录取49名博士研究生,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学位类型均为学术型,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及学位类型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日。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除外),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12位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网上报名的“备用信息”中。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 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③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09;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④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
⑤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4日-5日,具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为了保证现场确认秩序,按报名号末四位区间划分,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分配如下:
1)0001-0150:1月4日;
2)0151-****:1月5日。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5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我院,汇款单“备注”中填写考生姓名,汇款单连同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同等学力硕士学历人员不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硕士学历人员不需要提供)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C 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2中下载);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中下载);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如果登录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询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需进行学籍、学历或学位的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
报名材料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材料按照从①-⑪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还。
4.报名费:80元。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10日-3月11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2)学校还设有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8年3月8日和9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8.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9.单位代码:10161
10.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 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18博士统考QQ群:672597058
附件:
1.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4.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5.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
大连医科大学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