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是以优化岗位结构、构建合理人才梯队为原则,以工作业绩为导向,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能动性,为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夯实基础。
二、执行标准
《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申报条件补充细则》(医大人发〔2018〕102号)、《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等级评定补充办法》(医大人发〔2020〕64号)等相关文件。
三、业绩条件
1. 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现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基本条件符合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要求标准。2.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及以上,且符合当年聘任正高级职称基本业绩条件;或符合《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等级评定补充办法》(医大人发〔2020〕64号)的条件。3. 五级或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申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申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且均须符合当年聘任副高级职称基本业绩条件。4. 八级或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申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申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且均须符合当年聘任中级职称业绩条件。5.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且符合当年聘任中级职称业绩条件。四、评审流程
(一)填写申报表格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均需填写《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二)提供业绩材料
所有业绩材料应为任现职后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正式出版或下达(SCI源期刊论文可按online时间计算)。同时提供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3),材料应包括个人简介、具体业绩佐证材料、其他辅助材料。(三)组织评定
本次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及校直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三级(含三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具体评定程序如下:1.单位审核。校直单位及各学院分别组织专家评审,负责本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2.公示符合条件名单。校直单位及各学院分别公示符合条件人员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学校人事处;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一般不应少于11人;
4.结果公示。各单位分别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结果备案。各学院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五、有关安排
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校直单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电子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的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以及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3,个人整体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调整岗位等级”)的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各学院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4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xls
3:个人业绩佐证材料.rar
4: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pdf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