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遴选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单位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三)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三、申请流程
(一)各单位须于2021年11月1日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版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http://www.cmu.edu.cn/__local/E/8B/24/40BD794374B38DDFF0E9152C4FB_FA9FE452_736.png)
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2022年度申报项目。
(三)2021年11月20-30日,国际事务部报送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于 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及本单位制定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推荐。
(三)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五)项目单位每年需递交年度总结(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六)项目执行满三年后,可申请继续执行该项目。
四、其他事项
项目简章、项目申请书与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关于选派人选条件及要求(类别条件、外语水平等)、人员选拔办法及要求、人员派出、申请及选派程序等信息,请参见项目简章(附件1)。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李希梅、刘佳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报送邮箱:
![736](http://www.cmu.edu.cn/__local/E/8B/24/40BD794374B38DDFF0E9152C4FB_FA9FE452_73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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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事务部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