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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3-3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我校拟选拔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其中我校可申报3个专项如下:
1.特色学科高校专项: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可新申报项目1项。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特色学科高校专项”。
2.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可新申报1项。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3.其他专项: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新申报项目1项。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其他专项”。
依托获批项目,各单位可选派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赴境外交流;特别领域项目可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及资助内容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执行。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要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合作单位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4.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信息采集表、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项目管理办法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aiwei@cm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材料包)。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9年10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2月公布获批项目。
四、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选派类别、资助内容、人员选拔、录取、派出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艾薇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金晶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报送邮箱:aiwei@cmu.edu.cn
附件1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附件3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事务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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