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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扬州大学 /2014-06-09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文件下载地址:http://jyt.njau.edu.cn)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3]8号)文件精神,以及研究生院1122关于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正式开展我校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院申报。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文件,成立由学校专家、校外专家和行(企)业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2.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学校评审。学校将采取申报学科汇报、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票决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学位办。

4.后续工作。省学位办组织学科答辩、专家审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二、时间安排

相关学院需在1218日前将《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含动态调整增列)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李玉军,87975539yjli@yzu.edu.cn

 

附件:苏学位字[2013]8号文

 

                                             研究生院

                                         201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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