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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 /2014-0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07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开始报名。

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见附件一。

二、招生范围:本校各附属医院、其他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医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通过研究生培养的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可以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或者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但在申请学位前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并取得合格证书。

3、考生在本专业里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

四、报名手续及时间

1、《苏州大学201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

2、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录取后须查验原件。

3、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奖等(复印件)。

4、报名费150/(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205207办公室)

5、报名时间:2014516530

    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邮编: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 
   附一院联系电话:0512-67780538 
   附二院联系电话:0512-67783746
   附儿院联系电话:0512-67786317
五、录取与培养

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发放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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