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济与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造就从事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和团队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高等教育与管理现代化的理念、历程、途径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运用计算机;视野开阔,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设置“高等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管理” 2个研究方向,详见下表:
一级学科名称 | 公共管理学 | 学科代码 | 1204 | ||
二级学科名称 | 教育经济与管理学 | 学科代码 | 120403 | ||
序号 | 研究方向 | 本方向研究范围及内容 | |||
1 | 高等教育现代化 | 主要研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现代化;教育手段和教育内容的现代化等。 | |||
2 | 高等教育管理 | 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管理问题,包括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高等教育学校管理、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高等教育管理决策、中外高等教育管理比较等。 | |||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最低要求修满35个课程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可在2.5-5年范围内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允许休学创业。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课程学习的最低要求为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8学分,必修课程10学分,选修课程7学分以上。具体课程设置见下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学 位 课 程 | M000203 M000101 M030301 M030302 M030303 M030304 | 马列原著选读 第一外国语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管理学 高等教育经济学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54 144 54 54 54 54 | 2 4 3 3 3 3 | 春 秋+春 秋 秋 春 春 | 公共课 公共课 | |
合 计 | 18 | ||||||
非 学 位 课 程 | 必 修 课 程 | M000201 M030321 M030322 M030323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高等教育评价 高等教育法规 中国教育管理史 | 36 54 54 36 | 2 3 3 2 | 秋 秋 秋 春 | 公共课 |
合 计 | 10 | ||||||
选 修 课 程 | M000102 M000103 M000301 M030341 M030342 M030343 M030344 M030345 M030346 M030347 M030348 M030349 | 英语口语 第二外国语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教育生态学 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 教育社会学 比较高等教育论 教育政策 高等教育现代化 学术前沿专题讲座 教育统计学 | 18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 1 2 1 2 2 2 2 2 2 2 2 2 | 秋 秋 秋、春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 公选课 公选课 公选课 | |
合 计 | 7 | ||||||
总 计 | 35 |
五、培养方式
1、导师负责制
实行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老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研究生要尊敬师长,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做到教学相长。
2、课程学习与科研论文并重
硕士生既要深入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专门知识,又要通过学位论文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胜任专业工作的能力。特别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六、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培养方案,填写《扬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生必须补修5门与本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本科基础课程;跨专业入学者视专业差异,须至少补修3门与本专业本科方向相关的本科基础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
①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与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至少修满35学分的课程;
②任课教师采用专题讲授、重点讲授的方式,以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阐释学科的基本理论、重大实践和前沿问题;
③课程学习尽可能辅之以经常性的学术前沿探讨、专题讲座等形式,拓宽学生的研究视野和培养学生的学术热情。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
①社会实践
主要是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调研等活动。利用寒暑期社会调研,必须至少完成调研报告一篇。
②教学实践
在平时的课程学习中,安排一定的章节或专题让学生主讲,以训练学生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以教育专业本科生为对象开展试讲、辅导、组织课堂讨论、辅助指导毕业论文等工作;到本校或校外教育行政部门实习,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实际部门的职能、具体运行和操作程序。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则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实际部门的鉴定意见等对实习效果做出综合评定。
4、文献阅读
广泛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尤其要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写作,阅读中文文献不少于200万字、阅读外文文献不少于10万英文词。
5、学术活动
听取专家学术报告10次,主讲学术报告1次,主持研究生学术讨论会1次。
七、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
学位课程考核以阅卷笔试方式进行,部分专业学位课程考核也可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但应力求公开发表。必修课程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程考核以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所有课程考核一律以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同等学力者补修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2、实践环节考核
实践环节由专人负责,研究生必须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由学院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毕业。
3,学术活动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时,要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按学期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并存档。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由学院考核,合格者方能毕业。
4、中期考核
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第4学期),结合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同时考察他们通过课程学习反映出来的科研及思维能力。具体办法祥见《扬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本专业研究生要广泛阅读和研究国内外在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知识方面的书籍与资料,掌握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独立查阅和收集有关文献资料,独立地有创造性地撰写出读书报告以至最后完成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如下:
1、研究生至少用1年以上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2、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选择,选题要有新的见解,应具有现实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3、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填写开题报告申请表,由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报告要求在第4学期完成。
4、研究生进行论文研究阶段,应结合论文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外出调研,调研形式和内容由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商定。
5、研究生应经常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提倡研究生之间相互探讨,以便集思广益。导师组应组织中期检查,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6、学位论文应体现出在教育科学和实践方面的新结论和新建议,并能看出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才能,以及对所攻学科的较高理论和较广泛的专门知识,并能从中反映出作者鲜明的观点和有力的论证。论文书写必须符合《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以省、校两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为目标,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7、研究生的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按《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行学位论文的“双盲”送审和公开答辩制度。中请硕士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条件按《扬州大学关于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的规定》执行。
九、修订说明
1、本方案2001年制订,2002年修订。因此本次未作大的修正。
2、本次主要根据我校研究生处颁发的修订办法,在一些提法上和文字上作了修改;对选修课程做了适当增补与调整。
十、学位专业课程和必修课程简介
1、高等教育学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高等教育学的任务、性质、教育基本规律、高等教育的职能、高等教育思想、高等教育结构与学制、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过程与教学原则、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高等教育评估与教学评价、高等教育改革理论、高校德育、高校体育与卫生。高校美育、大学教师、高等教育之理论研究等。
2、高等教育管理学 54学时 3学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高等教育管理学的性质、任务、特点、管理体制、立法、管理目标、高校的管理,并结合高等教育管理案例进行系统研究。
3、高等教育经济学 54学时 3学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高等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性质、特征、基本理论、经济理论基础、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高等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高等教育的社会经济功能。高等教育成本、高等教育投资、高等教育经济效益、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高等教育规范效益、高等教育财政经济及高等教育的价值实现等方面。
4、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54学时 3学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教育科学研究的步骤,重点掌握抽样、观察法与调查法、实验法与追因法、经验总结法。比较法、历史法与文献法、预测法、统计法、测量法、列表法与图示法、内容分析法等。课程内容还涉及材料的整理与研究、研究报告的撰写、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的应用等。
5、高等教育评价 54学时 3学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高等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高等教育评价的具体方法及其操作。
6、高等教育法规 54学时 3学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教育法的原理、内容、结构和体系,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涉及改革开放以来所制定的高等教育法规。
7、中国教育管理史 36学时 2学分 本课程内容涉及古代管理思想、古代官学管理、古代私学与书院管理、古代选士制度及其教育管理功能、近代教育行政管理、近代学制、近代普通学校的管理、近代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的管理、近代高等学校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