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
普通招考博士生选拔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1、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给出导师审核意见(一票否决)(可以在网报期间,也可以在网报结束后进行。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根据情况,更改报考导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报考导师的意见,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 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名单。
3、材料审核合格名单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学校统一划分英语合格线。(同等学力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英语免考:
1)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达到90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50或PETS5考试合格(以上成绩5年有效,从获得证书到2013年12月31日)。
2、英语免考或成绩合格的考生,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
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研究中心组成一个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原则上要求中心全体博士生导师参加),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及考生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的PPT模版见附件),是否增加实验操作、专题报告等环节由各考核小组自主决定。
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考核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阶段:拟录取
由各中心根据招生名额,参考综合考核成绩,自主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审核通过,上报研究生院。
注:由各中心及导师负责考生的解释工作。
几点说明:
1、招生名额包括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
2、外聘导师占用校内协助指导老师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