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4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 选拔条件
1.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外校推免生)
2.现就读学校推荐,具有培养潜质的“985”和“211”高校或具有药学、制药工程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985”高校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75%;“211”高校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30%;
二、接收专业
均接收药学及制药工程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2.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见药学院网上研究生专栏内通知(10月9日后查询)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专业知识考核
l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l 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l 外语听说能力;
l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l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l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l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和表达能力等;
五、考核方式评定:
综合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实验技能、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100分)和外语听说能力(50分)进行测试,每个考生进行约15分钟时间的本科毕业论文PPT(50分)工作介绍(满分200分),最终按总成绩排名。
六、预录取程序
考核合格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资格,直接录取,即学生凭推荐学校推免生证明来校换取《江南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如考核合格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未取得推免资格,向我校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中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基本复试条件后,优先择优录取。
七、其它
其他要求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药学院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