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法学(0202Z)】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我校在应用经济学学科下设立的市场经济法学(二级硕士点)学科,是以经济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分析、评价法律制度与各种法律现象的学科。该学科强调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融合、学科之间的来回观照和反思平衡。它不仅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析法学理论问题与法律现象,而且也还以法学研究的传统方法如哲理分析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等分析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以便在相互映照、互相参考中寻求法律问题的合理的、最佳的解决之道。
在长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市场经济法学依托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等,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与专业优势的二级学科硕士点。从事本学科研究的硕士生导师有5人以上,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科技部基金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10部篇,在CSSCI、CSCD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市场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生应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专业的知识,具备独立从事法律与经济专业科研和实务的工作能力。
具体要求:
1、系统地掌握和运用法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具备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和实务工作的能力;
2、养成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作出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3、运用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紧密联系实际,注重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4、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三、研究方向
1、市场经济法治理论。市场经济法治理论主要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民商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及相关法律理论问题进行研究。
2、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秩序进行研究,以规避市场经济的波动风险,创造公平、和谐的经济竞争秩序。具体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竞争法、宏观调控法等三个方向。
3、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对国际贸易尤其是WTO法律制度、国际金融、贸易环境等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具体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三个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
实行2.5学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5年。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30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各类课程要求为公共课7学分,学位课12学分、选修课8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合计达到30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学期 | 考核方式 | 是否必修 | 是否双语 | |
一学期 | 二学期 | ||||||||
公共课 | 240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0 | √ | 是 | |||
2401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0 | √ | 是 | ||||
130001 | 硕士英语 | 64 | 3.0 | √ | 是 | ||||
200007 | 专业英语 | 1.0 | √ | 是 | |||||
学位课 | 090302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090303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090327 | 应用经济学前沿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090401 | 应用统计学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250101 | 市场经济法学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250102 | 程序法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选 修 课
| 250103 | 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250104 | 民法学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查 | 否 | |||
250105 | 法律经济学* | 32 | 2.0 | √ | 考试 | 是 | 否 | ||
250106 | 行政法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查 | 否 | |||
250107 | 商法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查 | 否 | |||
250108 | 环境法学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查 | 否 | |||
250109 | 知识产权法学专题研究 | 32 | 2.0 | √ | 考查 | 否 | |||
必修环节 | 学术报告 | 2.0 |
|
|
| 否 | |||
教学实践 | 1.0 |
|
|
| 否 |
注:
1、打*的课程为必选课程
《国际投资概论》36课时2学分
《宏观经济学》36课时 2学分
《微观经济学》36课时2学分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36课时2学分
六、培养方式、考核方式及要求和学位论文要求
参见《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该方案从201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属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