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意见》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加大差额复试的力度,提高复试有效性等原则制定本办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一、复试目的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研究兴趣和认识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台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 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分四部分进行:1、业务能力面试;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专业知识复试、4、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业务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同时进行。
1、业务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占总复试成绩45%)
a.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b.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c.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d.应变反应能力;
e.表达能力;
f.研究兴趣;
g.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2、专业知识复试 采用笔试、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等任一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的复试内容由各复试小组确定。(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5%)
3、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占总复试成绩40%)
a.听力——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办法》(试行)执行。
b.口试——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办法》(试行)执行。
四、资格审查
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一)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四)参加复试同学请填写好《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和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见附件)
(五)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
(六)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六、体检
主要是考察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察。由我台研究生部组织统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七、复试程序
根据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成立了三个“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 组”,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另设1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应少于20分钟。对 考生逐一进行复试,全部进行完后再复议、统一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
八、录取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1:1的比例加权,即: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产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取名额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具有以下行为考生将不予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九、复议
1、复试结果经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在我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pmo.cas.cn/,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向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核批准后进行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我台纪检监督电话:025-83332087
十、注意事项
考生来我台复试的各项费用(路费、体检费、住宿费等)自理;
本复试规程,报江苏省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备案;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部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