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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程

南京土壤研究所 /2014-02-03

 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规程。

一、  复试目的

复试是对当年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步进行(3.24下午-3.25上午)

地   点: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交(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硕士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如报名材料中已提交可无需提交);

2.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准考证等;

3.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4.考生个人自述,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经历、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其内容如与报名信息表中考生自述相同,可无需提交)。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四、复试科目及内容

1.英语听力

测试内容和要求:参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④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⑤应变反应能力;

⑥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⑧英语口语。

B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品德及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

②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③心理健康;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

命题方式主要采用事先命题和即兴命题,满分100分。

五、体检

体检主要是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文件(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六、复试程序

1.由研究生部根据所复试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具体组织实施英语听力测试及考生体检。

2.由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口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取其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口试成绩。

3.复试成绩计算:英语听力×20%+综合口试×80%;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

七、录取

1.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①同时达到国科大和我所2013年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②由复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导师意见和招生名额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具有以下行为考生将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八、复议

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其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向 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投诉或书面申诉,由复试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部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者提交复试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本人。

投诉、监督电话:025-86881501;025-86881510

本规程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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