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现有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培养点,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纳米器件及相关材料、纳米生物技术与纳米医学、纳米仿生技术和纳米安全技术。生物物理学专业由中科院生物物理所代招。
2014年苏州纳米所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3人,含春季转博考生,最终录取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拨指标数为准。报考我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将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报名时请注意选择我所或挂靠单位为我所代招的相应研究方向代码。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直接到苏州纳米所报到,就近选择高校进行学位课程学习。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授予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我所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 2014年1月10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全部报名考生(含报考生物物理学专业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下列书面材料邮寄我所(请务必EMS邮寄)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需有签名);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也可密封后交由考生与其它材料一同邮寄);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拟录取前自行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学校出具的能在2014年5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证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政审表(请在附件下载)。
4.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或代招单位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照我所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录取
我 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 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我所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 398号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215123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512—62872676
E-mail:rzhang2010@sinano.ac.cn
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15号中科院生物物理所
邮编: 100101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10-64889875
E-mail:hjh@moon.ibp.ac.cn
附件:《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