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所将对初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包括高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素质及能力、科研活动能力、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等, 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参加复试人员:
报考我所的考生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均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合格线的,可以参加复试。(工学总分260分,单科政治、英语34分;数学一、专业课51分)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考生本科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反映考生英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复试政审表》(此表在我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相关高校有相应规范政审表格的亦可使用;
8. 《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此表在我所我所网站主页下载)。
四、复试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2日
五、复试内容:
1、体检;
2、笔试《数字电路》 总分150分;
3、英语测试(口语) 总分50分;
4、综合面试 总分100分。
整个复试过程将全程录像,且影像资料保存时效一年。
六、录取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复试成绩(300),且综合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具有以下行为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60分);
4.考生提供相关材料严重失实者。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室。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5-51820680
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
研究生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