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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 /2014-01-01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报考类别: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自费,在学期间按国家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5日;
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3月5日每天8:00-22:00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阅读网上公告,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2014年3月6日—12日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四)报名手续:
考生可到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或函报。报名时考生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4、体格检查报告;
5、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6、①《港澳台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②《报名登记卡》;
    ③《机密推荐书》(报考硕士学位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考博士学位有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以上请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④报考博士学位还须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报考费为500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函报者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
【备注】 关于报名方式,届时若有变动,则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五)填报志愿:
仅限考生填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考材料后,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及考试日程安排。
报考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寄发时间:2013年12月;
报考博士研究生《准考证》寄发时间:2014年3月下旬。
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三、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详见我校2014年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免考政治理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报考者免考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其他考试科目与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致。
 
四、考试时间、地点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6日(7日);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左右。
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所有科目考试均在南京进行,南京地区以外不设考点。
      
五、录取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下旬寄发。
      
六、学制与学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课程学习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grad.njarti.cn
联系电话:025-83498696、83498056

 

 

①港澳台申请表.doc

②港澳台报名登记卡.doc

③港澳台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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