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25名(含硕博/本硕博连读约80人、直接攻博18人、技术创新型博士生约18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2人),涵盖约60个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含技术创新型博士)、直接攻博(直博生)和硕博连读三种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 《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以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4、7各项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文件。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报考信息与报考材料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报考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按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 ),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提交材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5日。届时考生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 历学位证书原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核对信息、交纳相关材料和报名费等,逾期不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和外地 函寄材料考生所有材料须在2014年1月8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之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相关信息、交纳报考费150元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 专家推荐书;(由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填写的推荐信)
3.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硕士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 同等学力考生不办理第4项,但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6. 中国矿业大学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我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为方便考生报考,外地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函寄报考材料。函寄材料只需寄复印件,考生须于考试前本人持原件到研 招办补验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费请于2014年1月8日前从邮局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博士报名费”和考生姓名,收件或收款人填写“研招办”,材料中不得 夹寄现金。只函寄材料未缴纳报考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核查材料时考生须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生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核验本科毕业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校应届硕士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研 究生证原件以便核查。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初试
(一)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发放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月15日上午 外国语
3月15日下午 业务课一(详见专业目录)
业务课二(详见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三)初试科目:
1.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考试方法:均为笔试。
3.考试组织:外国语、业务课一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业务课二的考试由考生所报考学院统一组织。
七、复试
综合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具体综合复(面)试方法及要求由我校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相关学院确定并通知。复试报到时每位考生按规定须缴纳复试费并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提供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2. 思想政治考察表;
3.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证明”。(此项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
八、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网报系统中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委托委培)。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实行弹性修学年限。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发改委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 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学业奖学金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十、出国留学
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留学”专栏中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二、其他说明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三)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 ☆ 表示国家重点学科;▲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号码:0516-8388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