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20名(含硕博连读约60人,直接攻博21人,技术创新型博士生约15人),涵盖约60个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 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根据当年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全校统一调整使用,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含技术创新型博士)、直接攻博(直博生)和硕博连读三种形式。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 《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
6.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和直接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相关文件。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2月31日,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 ),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提交材料时间:2013年1月11日—1月13日。 届时考生须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信息、交纳相关材料和报名费等,逾期不再受 理。(同等学力考生和外地函寄材料考生所有材料须在2013年1月8日前通过邮局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7日(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之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相关信息、交纳报考费150元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外地函寄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只需寄复印件,原件须在考试前补验,报考费2013年1月8日前从邮局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博士报名费”和考生姓名,收件或收款人填写“研招办”,材料中不得夹寄现金):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不办理第(4)项,但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6)中国矿业大学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我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核查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生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核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应届硕士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原件以便核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除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详见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方法及要求由我校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提供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2)思想政治考察表;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委托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证明”。(此项仅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供)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另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时间另定。
七、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的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我校博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
八、学费
我 校已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了全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体系,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凡人事档案能调入我校 的考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评定结果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达考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发 放。
1.学费标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9万元/学年(除管理学院外),管理学院各专业为1.2万元/学年。
2. 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
⑴ 非定向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覆盖面为100%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学业奖学金;
⑵ 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也不需交纳学费;
⑶ 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凡报考委托培养考生,请在网报时详细填写委托培养单位全称;
⑷ 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
3.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
一等,比例30%,奖学金标准:学费 + 1.2万元;二等,比例70%,奖学金标准:学费 + 0.8万元。
为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增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九、出国留学和硕博连读
1.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留学”专栏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于第四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于第五学期秋季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2.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 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具体报考条件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4.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 ☆ 表示国家重点学科;▲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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