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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最新)

南京理工大学 /2013-12-08

 2013年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姓名
职称、职务
备注
姓名
职称、职务
备注
薄煜明
院长、研究员
组长
王仁武
书记
组长
王仁武
书记
 
姚 德   
副书记
 
陈庆伟
副院长、教授
 
郭 毓    
教授
 
王建宇
副院长、教授
 
孔建寿
教授
 
徐胜元
副院长、教授
 
屈艺
办公室主任
 
姚德
副书记、副院长
 
范彬    
辅导员
 
邹云
教授
 
 
 
 
彭栋
副研究员
秘书
 
 
 
 
 
 
 
 
 
 
复试资格审查及政审小组
姓名
职称、职务
备注
陈庆伟
副院长、教授
组长
彭栋
副研究员
 
曹贻陵
副研究员
 
党芬
副研究员
 
伏姜
研究生辅导员
 
 
 
 
 
二、复试分数线
序号
同一复试线专业组(专业代码)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50
总分
1
电机与电器(080801)
具体见研究生院网
具体见研究生院网
337
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
337
3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
337
4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805)
337
5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337
6
检测技术及其自动化装置(081102)
337
7
系统工程(081103)
337
8
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
337
9
电气工程(085207)
337
10
控制工程(085210)
337
11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
330
12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
330
13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330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面试(含专业综合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三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100分、英语交流能力占50分,实践能力占50分(面试中进行)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相同类别、不同组别的复试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复试笔试:学校统一安排
(2)资格审查:时间:2013.4.9   地点:学院会议室
(3)面试:时间:2013.4.10上午8:00开始
 地点: 自动化学院楼、学校第三教学楼(具体见分组)
 (4)学院复试结果公布:自动化学院楼
学院复试安排表
同一复试线
专业组
复试组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1
2013.4.10上午8:00
学院208会议室
 
2
2013.4.10上午8:00
学院二楼团委
 
3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111
 
4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206
 
5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305
6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309
 
7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409
 
8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502
 
9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504
 
10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506
 
11
2013.4.10上午8:00
第三教学楼—514
 
12
2013.4.10上午8:00
学院327实验室
 
13
2013.4.10上午8:00
学院427实验室
 
 
 
五、拟录取、公费及奖学金等级确定原则
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序号
同一复试线专业组(专业代码)
备注
1
电机与电气(080801)
 
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
3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
4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805)
5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6
检测技术及其自动化装置(081102)
7
系统工程(081103)
8
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
9
电气工程(085207)
10
控制工程(085210)
11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
 
12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
13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公费办法:1.保送生全部为公费生。
  2.统招生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根据学校计划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根据数学与外国语成绩之和的高低决定先后。
奖学金办法:
特等奖名额只在学术型硕士中设置。保送生和参加统考学术型硕士根据学校计划按照1:1分配名额,如名额为单数,则保送生名额多1个,分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其它等次奖学金,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直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学校计划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栋:025-84318726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屈艺:025-843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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