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审计人才培养体系;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一流管理水平的财务与会计、审计骨干,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经营决策能力,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财会审人才。2014年南京大学会计硕士MPAcc(双证)招生进行重大调整和改革,将招收全日制攻读和在职攻读会计硕士MPAcc(双证)学生,审计硕士MAud(双证)将招收在职攻读学生(参加1月初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一、报考流程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c.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d.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报名手续
a、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b、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c、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d、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e、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f、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g、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的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②204英语二(100分)。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
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安排。
二、招生人数及学习方式
我校2014年会计硕士分全日制与在职两种攻读方式,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学制为2年。全日制攻读招收20名,必须以非定向形式报考;在职攻读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最迟于2012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招收30名(不接受推免),必须以定向形式报考。
我校2014年审计硕士仅在职攻读方式,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学制为2年。招生人数为20名,不接受推免,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最迟于2012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复试
复试科目:0218 时事政治、专业综合和英语听说面试;0219 专业笔试。笔试中专业笔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工作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考试范围请参考全国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要求,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审计硕士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证。
七、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MPAcc教育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
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楼605室(邮编:210093)
电话:0086-25-83592700 0086-25-83621163
传真:0086-25-835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