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分数线 最低分数线为总分160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月5日(周日)。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三教学楼三楼马蹄型教室二。
四、 复试形式、成绩及内容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笔试:政治理论。时间为60分钟,形式为闭卷。题型为问答题。成绩为及格与不及格。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内容和精神。 面试: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英语口语等(5至6人为一组展开讨论,时间为30分钟)。成绩满分为300分。
五、 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 其他 1、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原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原件)(该表经本人签名后,需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准考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役军人携带“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与职务证明原件(需单位出具证明并要人事处盖章)、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费80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30日(周一)前与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9768051或021-69768000-68039)进行电话确认。 3、 复试通知书最晚于2013年12月30日(周一)以快递方式寄出。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