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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南京大学 /2013-12-02

 2013年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各位报考南京大学计算机系的博士考生:
    复试时间为3月18日,根据研究生院规定,请于当日上午9点携带报考材料到仙林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楼229会议室报到,领取复试表,并听取具体复试安排。
    根据复试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主要根据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计算机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报考材料包括:
1、《南京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确认签名)。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考生根据各自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含学生证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复印件);
(4)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4、两份《专家推荐书》(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其他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硕士论文、自我评价等。
 
注意事项:
1.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以暂不提交单位证明,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3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
3.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所有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排在2013年3月16日-17日进行。
5. 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rawww.nju.edu.cn)及时通告有关博士生招考的工作进程。博士报名中的政策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92951,83593251),南京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94674)。
 
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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