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3)
一、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的体魄和完善的人格;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研究方向
1、农村社会保障 2、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
3、贫困与社会救助 4、劳动与就业保障
三、学制年限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博士生在入学后一年半内至少完成总学分15学分,必修课为13学分。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2门以上本学科硕士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不计算学分。提前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总学分要求原则上在40学分以内。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
公共基础课程 |
政 治 |
|
32 |
2 |
|
英 语 |
|
32 |
2 |
||
专业课程 |
一级学科通开课程 |
高级公共政策分析 |
春 |
48 |
3 |
二级学科必修课程 |
社会保障研究进展 |
春 |
32 |
2 |
|
选修课程 |
医疗保障研究 |
春 |
32 |
2 |
|
必修环节 |
研究班讨论 |
|
|
2 |
|
听8次及以上专家讲座 |
|
|
1 |
||
至少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并汇报或 做一次研究生报告 |
|
|
1 |
||
总学分 |
|
|
|
15 |
五、培养方式及培养环节
1、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团队式指导。
2、研究生培养环节一般包括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实践训练、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等6个主要环节。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学科内公开进行,具体按《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七、中期考核
博士生在第四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具体按《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八、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包括预答辩资格的申请、预答辩、答辩资格的申请、论文(双盲)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及学位公示等环节。其具体要求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