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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录取补充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6-0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试行)》(宁师大【2013】42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博士招生简章及录取办法(考后公布)基础上,现制定我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录取补充细则。

 

1.我院初试专业方向课按照导师报考,专业方向课考试闭卷,100分题。由学院组织考试。具体科目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目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考前至学院报到时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外国语+专业基础课)/2 × 50%+专业方向课× 20%+(面试成绩×90%+听力成绩×10%)×3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成绩计算也适用本公式,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成绩计算不适用本公式。)

高校辅导员考生综合成绩=(外国语+专业基础课)/2 × 50%+科研与业绩专业成绩× 20%+(面试成绩×90%+听力成绩×10%)×30%。

     

     2.我院为按导师报考的文科类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我院录取在职考生(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比例不得超过60%,我院录取此类考生人数最多为8人。具体导师限定情况,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目录。

 

3.拟录取的已获硕士学位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于2014年5月31日前寄至我院,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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