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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调档、签定协议书和预缴费的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 /2014-06-10

 现将博士录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档、签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关于录取类别的说明:(考生的录取类别见附页“2014年博士拟录取名单”)

²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即入学时无单位,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毕业时自主择业;我校近期会发《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函》,请持该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催寄你的人事档案。

²  定向培养研究生即入学时就已确定好毕业后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定向培养录取性质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我校、定向单位及考生各执一份,定向单位及考生先行盖章签字,我校最后盖章)。如定向单位非考生原工作单位,则由考生本人负责将自己的人事档案转到新的定向单位。

(二)拟录取考生属全日制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本人人事档案材料可暂时不寄,待毕业时将所有档案材料一起寄来。

二、     预缴费注意事项

为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525日前预缴纳第一年培养费壹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录取。如属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入学的,预缴款不退还,如正常入学,入学后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培养费发票或住宿费发票。缴款方式:考生务必通过银行汇至我校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京林业大学   建设银行南京城东支行32001597336050000659,汇单上要注明专业、姓名及“博培养费”等内容。

三、     特别提醒

请考生近期务必将下列材料催寄、送交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件请务必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出以保证文件安全。定向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本人下载后签字、定向单位盖章);非定向:人事档案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4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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